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内容是什么?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去哪里解除?

来源:法务网时间:2023-05-16 10:11:00

法律不允许断绝父子关系,除非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标签: 断绝父子关系 抑制血亲 血缘关系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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