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证券是什么意思?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
融资融券的标的肯定是一样的,同一标的既可融资也可融券,之所以各证券公司会出现融资和融券标的不同,并不是标的证券范围不同,而是有的证券公司有券可融,但有的证券公司无券可融。
标的证券的折算率怎么算?
计算公式一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 [ 70% , 95% ]÷(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其中:
1、上期是指:(1)对于当日(T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含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该品种债券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最近5个交易日(含当日);(2)对于当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不足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日(含当日)。
2、上期平均价是指:(1)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没有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2)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扣除一单位该品种债券的兑付利息(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
3、波动率=(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2];收盘价以净价计算。
4、到期平均回购利率是指:(1)适用星期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适用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的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2)适用星期不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距适用星期最近的一个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
5、上述公式中的[X%,Y%]指在X%和Y%之间取一个固定值,具体取值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相关债券的评级及担保等具体情况确定后通告证券交易所,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该债券上市前向市场公布。
6、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
计算公式二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 ÷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70%,91%]÷100.
其中:
1、计算参考价是指:(1)发行公告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发行公告载明的发行价格;(2)发行公告未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该品种债券的面值。
2、上述公式中的[X%,Y%]指在X%和Y%之间取一个固定值,具体取值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相关债券的信用评级及担保等具体情况确定后通告证券交易所,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该债券上市前向市场公布。
3、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